Amazfit Cheetah 2 Pro 專為馬拉松跑者而打造,獻給重視紀律訓練與有效恢復的你。進步,從來唔係來自單一次訓練,而係來自有目標的安排、力量與耐力並行提升,以及長時間持續建立身體基礎。
為有計劃備戰的跑者而設,Amazfit Cheetah 2 Pro 不只著重里數與配速,更整合力量訓練、恢復管理與自律節奏,全面推動表現提升。
.鈦金屬與藍寶石玻璃結構,帶來輕量而堅固的耐用設計,應對高強度訓練。
.高亮度 AMOLED 螢幕,即使烈日下或比賽後段疲勞時,仍可清晰查看配速、圈速及關鍵數據。
.跑步訓練計劃及 Zepp Coach 智能教練功能,助你有系統備戰賽日。
.針對目標而設的訓練模式,全面提升耐力、速度與力量。
.進階跑步數據分析,深入了解努力程度、配速表現及進步軌跡。
.長效電池續航力,支援長課訓練及比賽日發揮。
設計
顏色:鈦金屬色
尺寸(包括心率感應器):48 × 48 × 15.57mm
重量(不含錶帶):45.6g
機身材質:
錶框及錶殼:5 級鈦金屬
按鈕:鋁合金
錶圈:塑膠
按鈕數量:4
防水等級¹¹:5 ATM
Display 顯示屏
螢幕材質:AMOLED
尺寸:1.32"
解析度:466 × 466
峰值亮度¹²:最高 3,000 nits
PPI:353
觸控玻璃:藍寶石玻璃
Battery 電池
電池容量:540mAh(額定值)
一般使用續航:最長 20 日
重度使用續航:最長 10 日
AOD 常亮模式續航:最長 8 日
精準 GPS 模式續航:最長 31 小時
GPS + 音樂播放續航:最長 15 小時
GPS + AOD 模式續航:最長 26 小時
持續 GPS(省電模式):最長 69 小時
持續 GPS(超長續航模式):最長 99 小時
Sensors 感測器
健康感測器:BioTracker™ 6.0 PPG 生物追蹤感測器(5PD + 2LED)
動作感測器:加速度感測器、陀螺儀、環境光感測器、地磁感測器、溫度感測器、氣壓高度計
定位系統:雙頻六衛星定位系統
連接功能:Bluetooth、BLE 5.3、Wi-Fi 2.4GHz
Other 其他功能
儲存空間:32GB
手電筒:支援紅光及白光
麥克風:支援
揚聲器:支援
馬達:線性馬達
Strap 錶帶
材質:矽膠
寬度:20mm
錶扣:經典針扣
包裝內容
智能手錶(包括標準錶帶)
磁吸充電頭(不含充電線)
使用說明書
支援裝置
Android 7.0 或以上
iOS 14.0 或以上
應用程式
Zepp App
贈品 (Package)
百老匯
「法定除舊服務」- 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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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適用條件凡顧客向本公司購買《產品環保責任條例》所指定的受管制電器,包括空調機、洗衣機、電冰箱、電視機、電腦、列印機、掃描器及顯示器,可要求安排免費移走與所購買相同種類及數量的舊電器(須屬同類受管制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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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除舊地點適用於全港任何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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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選取期限
(a) 顧客可於分店或網上購物時選取除舊服務,或;
(b) 顧客可於交易後 3 日內向本公司提出要求,逾期作放棄除舊服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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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除舊服務時間
(a) 一般情況下,須預留 3 個工作天安排除舊服務。
(b) 在顧客預約的日期,到顧客指定的地點移走舊件。
(c) 移走舊件需於收妥受管制電器後 14 天內完成。
(d) 如以上 a-c 之安排未能滿足顧客之需求,顧客可放棄除舊服務而自行處理舊件或選擇本公司提供之收費升級除舊服務。
(e)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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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注意事項
(a) 除舊服務與送貨及安裝服務分開處理,等待移除的舊件可按需要較先移走,或短暫存放於移除地點,稍後才移走,顧客可與職員安排。
(b) 舊件一經收取,恕不退回。
(c) 舊件必須未經拆卸任何內部零件,並獨立放置,脫離任何裝置、連接系統、或有障礙的存放位置。
(d) 若舊件有嚴重的衛生問題(例如:有餿汁殘渣、蟑螂、螞蟻),工作人員有權拒絕移走該舊件,消費者亦不會再享有免費的除舊服務。
(e) 顧客如需更改已約定的除舊服務地點或時間,請於至少 2 個工作天前致電通知。
(f) 如遇上黑色暴雨警告/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除舊服務將會暫停,並另作安排。
(g) 如於約定的除舊時間,因交通或天氣情況,或其它因素影響有所延誤、暫停或改期,本公司恕不負任何責任。
(h) 顧客、聯絡人的個人資料只作除舊服務用途,本公司將會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 486 章)處理。
(i) 每件受管制電器均會附上適當的循環再造標籤,於退換貨時,顧客須退還有關標籤。
(j)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的決定權。
受管制電器定義
- 空調機:包括獨立式及分體式空調機,其製冷量不超過 7.5 千瓦(即 3 匹)。
- 洗衣機:洗衣量不超過 15 公斤。
- 電冰箱:總容積不超過 900 升。
- 電視機:顯示屏幕的尺寸不超過 100 吋(以對角斜角量度)。
- 電腦:包括個人電腦、桌上電腦、平板電腦、手提電腦及筆記簿電腦。
- 列印機:重量不超過 30 公斤;如同時用作影印機、圖文傳真機或掃描器,仍視作列印機。
- 掃描器:重量不超過 30 公斤。
- 顯示器:不具備儲存電子數據或運算的功能,而其顯示屏幕的尺寸為 5.5 吋至 100 吋內(以對角斜角量度)。
- 抽濕機:—
- 獨立式乾衣機:—

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