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飲水機 | inno3C
淨水同時保留天然礦物質
香港唯一 即熱超濾飲水機*
• 健康飲水機 (4重過濾殺菌淨水效能)
• 全港最細超濾飲水機 (3公升容量,適合香港家居擺放使用)
• 外觀時尚,人性化設計 (一體化超薄不銹鋼機身,貼心功能選項)
inno3C i-WD25 即熱UV-C超濾飲水機
• 4重過濾殺菌淨水效能 + 即熱飲水機。
• 4重過濾殺菌淨水效能 :
採用東麗優質超濾 Ultra-Filtration 物料和技術 :
- 過濾水中的細菌、雜質、懸浮物和較大顆粒,保留對人體有益的天然礦物質(如鈣、鎂等),提高水質的同時,讓飲用水更健康。
- 活性碳纖維 :
內含最新研發的新型活性碳纖維,提升淨水效能,能高效去除水中的重金屬(如鉛等) 、化學物殘餘(如氯等)、異味和其他污染物,改善水的口感。
- Ag+銀離子 :
內含Ag+銀離子具有長效抑制細菌繁殖的功效。
- 隱藏UV-C紫外線殺菌消毒 :
紫外線(UV-C)進行殺菌處理,在高流速下有效殺滅水中的細菌和病毒,確保飲用水的安全和衛生。
• 即熱功能 :
採用PID電子控制,精準控溫,具防乾燒保護,只需3秒加熱即時出水,不需額外耗能保溫或重新翻煲。
• 可調節升降的出水口,可配合高低不同的水杯 ; 大小不同的水壺,避免了斟水時水花四濺,弄濕地方。
• 高達20種出水量選擇 :
由100ml 至 1200ml 出水量,可選擇飲用所需的水量。
• 13種水溫調節 :
以每攝氏5度遞增調節水溫,在45°C - H1 (96°C - 100°C) 之間選擇合適的水溫。
• 5種預設熱水沖泡選項 :
分別有紅茶、咖啡、白茶、綠茶、嬰兒沖奶 5種預設,經已預設出水量及水溫,隨時按所需去選擇選項。
•「貼心記憶」設定功能 :
飲水機會自動記憶上次選項,使用時會返回到上一次設定水溫和出水量。
• 水箱加水提示功能。
• 濾芯更換提示功能。
• 除垢水清洗功能。
• 安全鎖功能。
• 3公升大容量手提水箱。
• 可裝拆的磁吸接水盤。
• 一體化超薄不銹鋼機身,突出科技時尚感。
• 採用PETG高級食品級物料製作的耐摔水箱。
• 觸水部分均用FDA食品級物料。
• LCD屏幕顯示,按鈕簡易操作。
• 濾芯使用高達1500L濾水量 (約1年更換)。
• 此產品已獲香港外觀專利。
*註 : 截至2024年2月1日為止,inno3C i-WD25即熱UV-C超濾飲水機是全港唯一且最細,具有3公升手提水箱、可調節出水口、即時加熱、UV-C殺菌消毒和超濾效能的飲水機。
贈品 (Package)
顧客評論
百老滙
百老滙「法定除舊服務」- 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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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適用條件凡顧客向本公司購買《產品環保責任條例》所指定的受管制電器,包括空調機、洗衣機、電冰箱、電視機、電腦、列印機、掃描器及顯示器,可要求安排免費移走與所購買相同種類及數量的舊電器(須屬同類受管制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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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除舊地點適用於全港任何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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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選取期限
- 顧客可於分店或網上購物時選取除舊服務,或;
- 顧客可於交易後3日內向本公司提出要求,逾期作放棄除舊服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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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除舊服務時間
- 一般情況下,須預留3個工作天安排除舊服務。
- 在顧客預約的日期,到顧客指定的地點移走舊件。
- 移走舊件需於收妥受管制電器後14天內完成。
- 如以上a-c之安排未能滿足顧客之需求, 顧客可放棄除舊服務而自行處理舊件或選擇本公司提供之收費升級除舊服務。
-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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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注意事項
- 除舊服務與送貨及安裝服務分開處理,等待移除的舊件可按需要較先移走,或短暫存放於移除地點,稍後才移走,顧客可與職員安排。
- 舊件一經收取,恕不退回。
- 舊件必須未經拆卸任何內部零件,並獨立放置,脫離任何裝置、連接系統、或有障礙的存放位置。
- 若舊件有嚴重的衛生問題 (例如:有餿汁殘渣、蟑螂、螞蟻),工作人員有權拒絕移走該舊件,消費者亦不會再享有免費的除舊服務 。
- 顧客如需更改已約定的除舊服務地點或時間,請於至少2個工作天前致電通知
- 如遇上黑色暴雨警告 /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除舊服務將會暫停,並另作安排。
- 如於約定的除舊時間,因交通或天氣情況,或其它因素影響有所延誤、暫停或改期,本公司恕不負任何責任。
- 顧客、聯絡人的個人資料只作除舊服務用途,本公司將會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處理。
- 每件受管制電器均會附上適當的循環再造標籤,於退換貨時,顧客須退還有關標籤
-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的決定權。
- 空調機包括獨立式及分體式空調機,其製冷量不超過7.5千瓦(即3匹)。
- 洗衣機洗衣量不超過10公斤。
- 電冰箱總容積不超過500升。
- 電視機顯示屏幕的尺寸不超過100吋(以對角斜角量度)。
- 電 腦包括個人電腦、桌上電腦、平板電腦、手提電腦及筆記簿電腦。
- 列印機重量不超過30公斤; 如同時用作影印機、圖文傳真機或掃描器,仍視作列印機。
- 掃描器重量不超過30公斤
- 顯示器不具備儲存電子數據或運算的功能,而其顯示屏幕的尺寸為5.5吋至100吋內(以對角斜角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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