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mbu Lab 拓竹 A1 Combo 3D打印機 (含 AMS Lite) 國際版
拓竹A1 Combo是一款整合了大尺寸列印、自動四色切換、極速性能與全方位智能的中階3D列印旗艦套裝。它將高階機型的核心體驗下放,專為渴望無憂創作、追求效率與色彩表現的進階創客、設計工作室與教育應用打造,提供了開箱即用的完整多色列印生態。
技術參數
| 特性模組 | 關鍵參數與描述 |
|---|---|
| 列印系統 | 單噴嘴全金屬熱端,標準整合AMS Lite,支援4色自動切換。 |
| 列印尺寸 | 256 x 256 x 256 mm³。 |
| 列印性能 | 工具頭最高速度 500 mm/s,最大加速度 10,000 mm/s²;熱端最高溫度 300℃。 |
| 材料相容性 | 最優支援PLA, PETG, TPU;開放式設計,不推薦用於ABS/ASA/PC等易翹曲的高溫材料。 |
| 智能與感知 | 全自動校準、振動補償、斷料/纏料檢測、1080P監控鏡頭、耗材RFID識別(需使用原廠耗材)。 |
| 套裝核心 | A1列印機主機 x1, AMS Lite自動供料系統 x1。 |
功能亮點
大尺寸與多色彩的實用結合
A1 Combo的核心價值在於將256 mm³的立方體列印空間與標配的AMS Lite自動供料系統相結合。用戶無需額外購買,即可直接體驗最多4種顏色或材料的自動切換列印,輕鬆應對從大型單色模型到複雜多彩作品的全方位需求。超越同級的極速列印性能
憑藉優化的CoreXY運動結構和強大的處理器,A1實現了同級別中領先的列印速度,工具頭速度可達500 mm/s,加速度10,000 mm/s²。配合主動流量補償與振動抑制算法,確保在高速下依然能輸出表面光滑、細節精準的模型。全自動智能系統,最大化列印成功率
機器集成了全面的感測器與智能算法,每次列印前自動執行7x7點熱床調平、皮帶張力檢測、振動校準與流量動力學校準。從第一層附著到最終成型,全程由系統智慧守護,大幅降低失敗率與學習曲線。完整的遠程監控與材料管理
套裝包含完整的智能生態:通過1080P高清鏡頭可在Bambu Handy APP上遠程實時查看列印進度;AMS Lite不僅自動切換材料,更內建RFID芯片讀取功能(配合Bambu Lab耗材),自動匹配列印參數,並實現斷料檢測與續打。穩固安靜的桌面型設計
採用全金屬框架與直線導軌,確保高速運動下的穩定性。運行噪音優化良好,適合置於辦公室或工作室環境。其開放式框架便於操作,但主要面向PLA、PETG、TPU等常用材料,非為需要高溫密閉腔室的工程材料設計。
贈品 (Package)
百老滙
百老滙「法定除舊服務」- 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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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適用條件凡顧客向本公司購買《產品環保責任條例》所指定的受管制電器,包括空調機、洗衣機、電冰箱、電視機、電腦、列印機、掃描器及顯示器,可要求安排免費移走與所購買相同種類及數量的舊電器(須屬同類受管制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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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除舊地點適用於全港任何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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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選取期限
- 顧客可於分店或網上購物時選取除舊服務,或;
- 顧客可於交易後3日內向本公司提出要求,逾期作放棄除舊服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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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除舊服務時間
- 一般情況下,須預留3個工作天安排除舊服務。
- 在顧客預約的日期,到顧客指定的地點移走舊件。
- 移走舊件需於收妥受管制電器後14天內完成。
- 如以上a-c之安排未能滿足顧客之需求, 顧客可放棄除舊服務而自行處理舊件或選擇本公司提供之收費升級除舊服務。
- 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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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注意事項
- 除舊服務與送貨及安裝服務分開處理,等待移除的舊件可按需要較先移走,或短暫存放於移除地點,稍後才移走,顧客可與職員安排。
- 舊件一經收取,恕不退回。
- 舊件必須未經拆卸任何內部零件,並獨立放置,脫離任何裝置、連接系統、或有障礙的存放位置。
- 若舊件有嚴重的衛生問題 (例如:有餿汁殘渣、蟑螂、螞蟻),工作人員有權拒絕移走該舊件,消費者亦不會再享有免費的除舊服務 。
- 顧客如需更改已約定的除舊服務地點或時間,請於至少2個工作天前致電通知
- 如遇上黑色暴雨警告 /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除舊服務將會暫停,並另作安排。
- 如於約定的除舊時間,因交通或天氣情況,或其它因素影響有所延誤、暫停或改期,本公司恕不負任何責任。
- 顧客、聯絡人的個人資料只作除舊服務用途,本公司將會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處理。
- 每件受管制電器均會附上適當的循環再造標籤,於退換貨時,顧客須退還有關標籤
-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保留最終的決定權。
- 空調機包括獨立式及分體式空調機,其製冷量不超過7.5千瓦(即3匹)。
- 洗衣機洗衣量不超過10公斤。
- 電冰箱總容積不超過500升。
- 電視機顯示屏幕的尺寸不超過100吋(以對角斜角量度)。
- 電 腦包括個人電腦、桌上電腦、平板電腦、手提電腦及筆記簿電腦。
- 列印機重量不超過30公斤; 如同時用作影印機、圖文傳真機或掃描器,仍視作列印機。
- 掃描器重量不超過30公斤
- 顯示器不具備儲存電子數據或運算的功能,而其顯示屏幕的尺寸為5.5吋至100吋內(以對角斜角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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